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以崭新的面貌提供满意优质的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1.禁止在电脑上玩游戏、看股市信息、网上聊天购物、戴耳机听音乐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2.禁止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3.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串岗聊天、打瞌睡、打扑克、玩手机、干私活、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书籍、杂志等。
4.禁止工作期间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乱扔。
5.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出现纷争时应当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反映。
6.禁止在服务对象前整理服饰、整理头发、掏耳朵、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伸懒腰等不文明行为。
7.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禁止使用“我不知道,你去问××”, “下班了,明天再来”,“都说过几遍了,怎么还不明白?”,“没看我正忙着吗!”等不文明用语。
8.禁止向他人发有政治性问题、轻狂、污秽、放肆等无聊信息、邮件。
9.仪表大方得体,男士不蓄长须长发,女士不得有怪异发型、发色,不得戴有色眼镜从事工作。
10.工作人员在开评标区域必须穿工装,挂牌上岗。
11.工作时间不得穿短裤,穿吊带装、超短裙或其它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
12.面对服务对象时态度自然真诚,做到热心、诚心、耐心。
13.不使用扔、投等不文明的方式传递材料。
14.参加会议应准时入场,关闭手机或将铃声置于静止状态,认真倾听,做好记录,不交头接耳、打瞌睡、擅自走动等。
15.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对同事的困难应给予关心和帮助,力所能及的事应尽心帮忙。不在背后议论同事,不说长道短、搬弄是非,对自己的失误或同事间的误会应主动道歉说明。
16.尊重领导,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确有意见分歧,应选择适当场合交换意见。
17.资料、文件及时收纳,保持桌面整洁,不得摆放零食、衣物、皮包等私人物品。办公区及其使用设备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洁净无杂物。
18.当服务对象询问业务事项有关问题时,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回答。咨询问题属于本岗位工作范畴的应详细解答,并对解答结果负责;不属于本岗位工作范畴的,应耐心详细地告知应到哪个科室进行咨询,并准确告知相关科室的位置、联系电话等。
19.办理业务事项时,受理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本事项所需要的必备材料、法定程序以及办理时限等相关信息。
20.严禁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必须依法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