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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塔山公园岩景茶室出租交易公告
2026.09.24 17:00:00 来源:威海市产权交易 浏览次数:
出让公告

威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塔山公园岩景茶室出租交易公告

受威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委托,通过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WHSZSW-2026-259

2.项目名称:威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塔山公园岩景茶室出租

3.本项目分为1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竞价标的名称

起始价

出租年限

建筑面积

产权人

保证金

备注

1

威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塔山公园岩景茶室出租

16.4689万元

5年

141平方米

威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1万元

现状竞价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2.是否设置优先竞得人: 否 。

三、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于标的物所在地展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情况,请联系:姜佳成,联系电话:0631-5278811。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办(新版)”系统,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操作手册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6年 10月12日17时30分。

2.竞买流程:竞买人登录“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17:30。

2.交纳方式:竞买人按照以下账号通过网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6年10月12日17:30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我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账户名称:山东国赢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机构:威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区支行

账户:8179 7240 1421 0092 12

如有问题请联系:13181114365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6年10月13日9时30分至2026年10月14日9时30分(定时报价),在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转让人(代理)工作人员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组织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书,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标的按现状竞价。

2.项目竞价成交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价结果通知书》与委托人签署房产租赁合同并交纳承租第一年期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应在上一年度租期届满前5个工作日内交纳。逾期未签署租赁合同的,委托人有权选择撤销《竞价结果通知书》,造成委托人、中介代理机构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标的竞价成交前如存在的水、电、暖、物业费等欠费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提供的面积均为已经测绘的面积,不影响成交价格,差额部分不退、不补。

4.买受人承租的房产仅限于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使用范围;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

5.买受人在合同期内应安全、合法经营,允许茶饮、咖啡、轻休闲,禁止正餐餐饮,严禁设立私人会所、会员制场所或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等;不得扰民或从事赌博、传销等国家禁止的经营活动。买受人需自觉接受公园、林业部门管理,并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得从事户外烧烤、野外用火等作业;如违反或超出《房屋租赁合同》范围,委托人有权随时收回房产。

6.买受人承租的房产不得转租、不得进行违章搭盖。买受人确需对自来水、照明电、内部装修等进行改造的,需经委托人核准并书面同意,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因我市发生政府建设、规划、征用等情况,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买受人均应无条件服从,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7.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中介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监管部门同意,将标的再行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竞价的费用。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8.如遇委托人在竞价开始前撤回本标的,委托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对此无异议。

9.本项目公告未载明事项,在将来双方的房产租赁合同中约定。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视为接受将来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

10.中介代理机构对上述标的物所作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担保,仅为标的概况的一种描述。竞买人承诺自行查看标的,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竞价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竞买人未对标的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委托人、中介代理机构无关,委托人、中介代理机构对有关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本公司对该标的所存在的瑕疵、质量不承担担保及承诺,对买受人竞价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现纠纷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的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中介代理机构无关。委托人、中介代理机构声明:不承担竞价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声明:

竞买人参加竞价活动前已对本公告各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系确认本人已详细审查本次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全面了解了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满意,本人愿承担参加本次竞买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标的物无法移交等方面的风险),并承诺放弃对中介代理机构的任何权利主张。该项目公告及竞价规则对本人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国赢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超    电话:13181114365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7号楼鑫苑金融大厦701-1室

 

 

山东国赢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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