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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位于昆明路、海城巷等三套房地产交易公告
2026.09.09 08:30:00 来源:威海市产权交易 浏览次数:
出让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委托威海市茂银拍卖行有限公司,通过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weihai.cn/,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WHSZSW-2026-244

2、项目名称:昆明路、海城巷等三套房地产

3、本项目分3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位置

面积m2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昆明路-77-2号-403房地产

环翠区

93.89

35.68

5

现状拍卖

2

海城巷-44号-406房地产

环翠区

67.16

25.52

5

3

海城巷-12号-409房地产

环翠区

89.17

35.67

5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2、设置优先竞得人。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699-918日(8:30-16:00),标的所在地.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操作手册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91816时止。

2、竞买流程:竞买人登录“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办理竞手续、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91816时。

2.交纳方式:竞买人按照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通过网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691816时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0631-5232851。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6920 日上午1000 ,在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1.拍卖成交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7日内,买受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我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并足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

2.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10日内,凭我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书,到委托人处办理标的移交及不动产过户手续。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本次拍卖已依法履行公告、展示程序后组织实施,拍卖人提供的拍卖资料及明细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房屋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信息为准,权证登记面积与公告、资料载明面积存在差异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作任何调整。

2.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已全面了解、认可拍卖标的物全部现状、权属情况、已知瑕疵及潜在未知风险,自愿接受标的物一切现存及隐性问题,自愿承担竞买、受让、使用及过户全过程全部风险与责任。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产生的任何问题、纠纷、风险及办理障碍,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买人须于竞价开始前自行核验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登记的身份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一致。因买受人登记信息错误、信息不一致、填报疏漏等原因,造成标的移交、资料领取、不动产过户受阻或延误的,全部后果及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拍卖成交并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买受人须在 7 个自然日内向拍卖人全额缴清本次拍卖成交总价款,逾期未足额缴纳的,视为根本性违约。

5.买受人全额付清成交价款之日起 10 日内,须主动配合委托人办理标的物移交、权属变更及不动产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工本费、政策性规费等,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各自承担。本次拍卖成交日前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等全部欠费,由委托人负责结清。

6.标的物按现有实物现状、权属现状交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实物、结构、质量、权属、手续完整性等瑕疵担保责任。所有竞买人均应在参拍前自行到场实地勘验标的物现状,未实地勘验标的物的,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物全部现状及瑕疵,自愿受让全部风险。

7.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限足额付清成交价款的,构成严重违约,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标的物由委托人收回并依法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再次竞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承担首次拍卖产生的双方佣金;再行拍卖成交价款低于本次原成交价款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足额补足。原买受人拒不补足差价、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纳入失信信用管理体系。

8.若竞价开始前委托人依法撤回拍卖标的,所有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按原缴款路径原路退回,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及其他费用,竞买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保证金,于竞价结束、结果确认后 5 日内原路退还。所有竞买人不得阻挠正常竞价、不得恶意串通、不得操纵竞价价格、不得干扰拍卖秩序,违者取消竞买资格、没收保证金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9.本公告、拍卖资料所披露的标的物现状、瑕疵情况,均为委托人、拍卖人已知信息整理公示,不代表标的物全部情况。竞买人应自行独立完成尽职调查、实地核查、风险研判,充分评估标的物权属、现状、使用、过户、政策限制等全部风险。竞买人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物所有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部承担竞买及受让后的一切风险与后果,自愿永久放弃因标的瑕疵、披露差异、过户障碍、使用缺陷等事由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索赔、追责、异议的全部权利。标的物一切已知、未知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拍卖依法解释并处理。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先生   13181122851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统一路411号   

 

                                        威海市茂银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6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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