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
受乳山市华光服装有限公司 委托,山东荣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 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 目编号:WHRSSW-2026-111
2、项 目名称:乳山市华光服装有限公司新华街一处房产五年租赁权
3、本项目分 1 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清单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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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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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租 年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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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乳山市华光服装有限公司新华街一处房产五年租赁权 |
新华街53号 |
163.95 |
5年 |
28.6915 |
2 |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并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2、是否设置优先竞得人。( 否)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6 年 09 月 01日-2026 年 09 月 11日( 8:30-17:00),威海市乳山市。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 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
操作手册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 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2026 年 09 月 11日 17 时
2、竞买流程:
竞买人登录“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 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 .交纳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6 年 09 月 11日 17 时。
2 . 交纳方式:
竞买人按照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 账号,通过网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 证的有效证件,在 2026 年 09 月 11日 17 时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 易系统内,转让方(代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 期不予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 13563133521。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6 年 09 月 15日上午 10:00,在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 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 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 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 回; 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为 24 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一般 为 5 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 5 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 5 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 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 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转让人(代理)工作人员持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组织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书, 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买受人须在 3 日内向代理机构全额支付代理 服务费( 1%成交价)。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竞租标的买受人即为承租人。
2、成交价即为标的物总租期的租金总额,成交后买受人需按《租 赁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缴纳租金。
3、竞租标的以现状竞租,租期 5 年(开始时间以《租赁合同》 约定为准)。竞租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竞租人参加竞租前应向委托人详细了解《租赁合同》各条款,全面理解其权利义务约定,竞租人参与竞租即表明全面接受其中 的内容。同时,请各位竞租人认真阅读交易公告。成交后,买受人作 为《租赁合同》的乙方(承租人),应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 未签署不影响该合同的成立。
4、竞价成交后,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承租人)办理标的交付移 交,移交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5、竞租标的成交且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2 日 内向我公司支付佣金,在 10 日内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并按 《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押金及租金。逾期未签署者,买受人已交的竞 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委托人、我公司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 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买受人(承租人)在竞价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三日内,买 受人(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当年竞价成交价款,买受人(承 租人)将成交余款直接转入委托指定账户。
7、买受人(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或者由我公司征得委托人同意,将竞租标的再行竞价。标的再行竞价 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租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竞租 的费用。再行竞租的价款低于原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 受人(承租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8、买受人(承租人)仅限于按照委托人要求的使用用途、使用 范围进行使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不得超出使用范围; 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委托人(出租方)书面同意,买受人(承租人)不 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买受人(承租人) 在合同期内安全、合法经营,不得从事国家禁止的经营活动。如违反或超出使用范围规定的,委托人(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标的,买受 人(承租人)缴纳的承租押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9、买受人(承租人)对承租的标的不得进行违章搭盖、改建扩 建,如需改造,需经委托人(出租方)核准并书面同意,否则后果自 负。租赁期内,如因上级及政府总体规划或发生政府建设、规划、征 用等原因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出租方)、买受人(承租方)均应 无条件服从,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10、租赁期满买受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购买的生产设施和物 资等动产归买受人(承租人)所有,买受人(承租人)投资的不动产 在合同期满后的所有权无偿归委托人(出租方)所有。
11、竞租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我公司提供的竞价资料,不作为 任何保证及承诺,我公司按照标的现状进行竞价,竞租人请于竞租前 认真察看竞租标的原样及现状,并对标的物数(重)量、质量、外观、 保养状况等信息与委托人核实确认,竞租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存 在的所有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代理人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 明),代理人与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及其他相关责任。竞租人 交纳保证金的,即表明对标的所有现状及瑕疵的全面认可,并对自己 的竞租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经竞价成交,与本标的有关的所有 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我公司及委托人无关。
12、本交易公告未记载事项,在将来双方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竞 租人参与本次竞租,即视为接受将来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
13、如遇委托人在竞价开始前撤回本标的,竞租保证金退还原账 户,委托人和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租人应对此无异
议。未竞得标的竞租人,其竞租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之日起五日内退还 原账户。
14、以上交易公告仅就我公司、委托人就其掌握和了解的瑕疵、 标的现状作出的告知,竞租人应对拟要竞租的标的物自行充分了解并 作出风险评估。竞租人一旦参与竞租,表示对标的物的情况进行了充 分、详细的了解并认可。参与竞租即视为完全接受竞租标的情况及瑕 疵,若发生纠纷,将由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放弃要求委托人、 我公司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无论是基于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披 露是否完整或是其他原因。我公司就上述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不作任 何担保及承诺,如出现纠纷及一切可预见、不可预见的问题,均由买 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我公司无关。
本交易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代理机构咨询。
十一、项目代理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荣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女士 13563133521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新华街321-1-1号
山东荣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08 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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