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孙家疃街道陈家疃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通过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WHSZSW-2026-188
2、项目名称:环翠区孙家疃街道陈家疃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菊花顶路一处房产及储藏室对外出售
3、本项目分 1 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清单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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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位置 |
面积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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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翠区孙家疃街道陈家疃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菊花顶路一处房产及储藏室对外出售 |
菊花顶路18-4号-106室 |
78.7㎡(房屋) 11.3㎡(储藏室) |
52.3030 |
5 |
出售 |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2、不设置优先竞得人。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7月30日上午10:00时
地点:威海市环翠区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
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
操作手册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2026年8月10日下午17:00时
2、竞买流程:
竞买人登录“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下午17:00时
2.交纳方式:
竞买人按照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通过网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6年8月10日下午17:00时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转让方(代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0631-5123311。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6年8月11日上午9:00,在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
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
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
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
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
间一般为5分钟。
·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
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 八、成交公示:
·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 公示无异议后,转让方(代理)工作人员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组织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书,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 1、买受人即为竞买人。
· 2、成交价即为标的物出售总价。
· 3、郑重提示各位竞买人参加竞标前向委托人详细了解《房屋出售合同》各条款,全面理解其权利义务约定,买受人参与竞价即表明全面接受其中的内容。同时,请各位买受人认真阅读交易公告。项目成交后,买受人作为《房屋出售合同》的乙方(受让方),应与委托人签署《房屋出售合同》,未签署不影响该合同的成立。
· 4、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竞标保证金在项目结束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账户。
· 5、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合同》、交纳完购房款及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返还。如中标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或签订《房屋出售合同》,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6、出售项目成交后,中标人作为《房屋出售合同》的乙方,受合同的约束。具体房屋以及购房款交付时间、交纳方式等均以《房屋出售合同》中约定为准。
· 7、出售标的成交且经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房屋出售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交纳购房款,逾期未签署者,委托人、出售方有权选择撤销《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结果通知书》,中标人已交的竞标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出售方、代理方其他经济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8、中标人未按照约定支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监管部门同意,将出售标的再行竞价。出售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价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竞价的费用。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出售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 9、本交易公告未记载事项,在将来双方的房屋出售合同中约定。买受人参与本次竞买,即视为接受将来房屋出售合同约定的内容。
· 10、委托方对上述标的所做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买受人参考。买受人参加竞价即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出售标的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明),并同意竞买。委托方、对竞买人竞买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
· 11、如遇委托人在竞标开始前撤回本出售标的,竞买保证金原路退还,委托人和出售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对此无异议。
十一、项目代理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威海市环翠区孙家疃街道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
联系人: 韩女士 电话:0631-5123311
威海市环翠区孙家疃街道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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