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自然资源局3处饰面用花岗岩矿区不成荒矿石及剥离物拍卖交易公告
受荣成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威海市大亨拍卖有限公司通过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WHRCSW-2026-048
2.项目名称:荣成市自然资源局3处饰面用花岗岩矿区不成荒矿石及剥离物拍卖
3.本项目分3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
保证金 |
备注 |
1 |
荣成中磊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石岛红矿区不成荒 矿石及剥离物约211.41 万立方米(551.78万吨) |
2360.00万元 |
1400.00万元 |
荣成中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岛红饰面用花岗 岩矿不成荒矿石及剥离物不是一次性取得约 211.41万立方米剥离物总量,交易周期自成交 之日起至2033年9月25日。成交价款为不含税 价格。所交纳的保证金可抵作拍卖成交价款。 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00万元。 |
2 |
荣成中磊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孔家矿区不成荒矿 石及剥离物约97.23万 立方米(269.33万吨) |
1082.00万元 |
600.00万元 |
荣成中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孔家饰面用花岗 岩矿不成荒矿石及剥离物不是一次性取得约 97.23万立方米剥离物总量,交易周期自成交 之日起至2034年9月2日。成交价款为不含税 价格。所交纳的保证金可抵作拍卖成交价款。 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
3 |
荣成市一展石材有限 公司崖后矿区不成荒 矿石及剥离物约47.27 万立方米(124.79万吨) |
512.00万元 |
300.00万元 |
荣成市一展石材有限公司崖后饰面用花岗 岩矿不成荒矿石及剥离物不是一次性取得 约47.27万立方米剥离物总量,交易周期自 成交之日起至2029年10月24日。成交价款 为不含税价格。所交纳的保证金可抵作拍卖 成交价款。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0万元。 |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竞买主体资格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营利法人,不接受联合竞买;
②竞买主体、法定代表人未被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荣成市砂石监管平台列为黑名单;
③竞买主体、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④竞买主体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按照荣成市砂石土资源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接受荣成市砂石土资源服务平台统一监管。
⑥运输过程中,买受人自行组织运输,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自行解决,与委托人无关。
⑦买受人运输过程中如若发生一切不可抗拒等外界因素导致无法正常运输的,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无关。符合以上要求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2. 竞买主体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3. 是否设置优先竞得人(否)。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29日(8:30-16:00),标的所在地。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
操作手册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16时。
2.竞买流程:竞买人登录“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16时。
2.交纳方式:竞买人按照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通过网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6年6月30日16时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转让方(代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于经理18863050571。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6年7月1日上午10:00至2026年7月2日上午10:00,在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一般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转让人(代理)工作人员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组织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书,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3处饰面用花岗岩矿区不成荒矿石及剥离物不是一次性取得剥离物总量,交易周期自成交之日起至3处饰面用花岗岩矿区采矿权结束。本次拍卖的不成荒矿石及剥离物买受人只负责外运,不负责开采。买受人已对标的物质量、数量、现状等完全了解并予以认可,无任何异议。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标的的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本次拍卖标的数量、质量、尺寸等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付,买受人无条件接收,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质量及数量的保证责任。买受人须无条件按现场实际料源接收物料,严禁出现挑料行为,不得借交警执法检查、外围配套资源保障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等事由,拖延不成荒矿石及剥离物外运处置进度或降低外运处置强度。买受人对于不成荒矿石及剥离物的用途及处置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要求。
2、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与买受人进行标的移交。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者,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交纳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须在签订合同30日内支付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履约保证金,逾期30日未付合同价款,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合同价款的2‰缴纳违约金;逾期90日未付合同价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处置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委托人、拍卖人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买受人按照约定期限将标的物全部转移完毕后且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委托人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买受人清运标的物的进度不得影响矿山开采进度(包括每个施工现场),如果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标的物装运影响开采进度,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的不成荒矿石及剥离物达到外运条件后,由矿山企业书面通知买受人外运,买受人无正当理由不及时(买受人收到企业书面通知3日内)进行清运,须赔偿损失具体赔偿由买受人与矿山企业协商解决,累计违约超过5次,委托人有权扣除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应委派专人负责组织、协调标的物的清运工作。
4、买受人应严格遵守矿山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现场装运过程的安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如买受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外运事宜由买受人负全责,买受人外运前,需与企业协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道路、运输、场地管理等方面),在清运标的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破碎、装卸、过磅费、运输费、标的安全看护费及因处置过程不当导致的安全环保罚款及道路损坏赔偿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在此期间发生安全、人身伤害等一切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5、拍卖成交价款由买受人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成交价款为不含税价格,委托人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6、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明确表示悔拍或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或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不予返还其保证金;原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拍卖的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同时违约人还应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诉讼、律师代理费、人员成本等相关费用。买受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悔拍后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7、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明完全了解并认可本公司制定的本期《交易公告》等相关文件之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其它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8、拍卖人对上述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担保,仅为标的概况的一种描述。竞买人承诺自行查看拍卖标的,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竞买人未对标的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表示对拍卖标的物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详细的了解并认可,完全接受拍卖标的情况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明),若发生纠纷,将由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放弃要求委托人、拍卖人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无论是基于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披露是否完整或是其他原因。本公司对该标的所存在的瑕疵、数量、质量不承担担保及承诺,对买受人竞买拍卖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现纠纷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的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拍卖人及委托人声明:不承担拍品瑕疵担保责任。
9、如遇委托人在拍卖会开始前撤回本拍卖标的,竞价保证金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对此无异议。
声明:
本人/公司已对本交易公告各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应本人/公司的要求,拍卖人也对本交易公告的相应条款做了说明。本人/公司在此交易公告上签字,系确认本人/公司已详细审查本次拍卖的文件和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全面了解了拍卖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满意,本人/公司愿承担参加本次拍卖会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标的物无法移交等方面的风险等),并承诺放弃对拍卖人的任何权利主张。本交易公告对本人/公司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威海市大亨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经理 电话:18863050571
联系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11号
威海市大亨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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