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易信息> 产权交易> 转让公告
昆明路、塔山西路、海城巷等四套房地产交易公告
2025.09.29 08:30:00 来源:威海市产权交易 浏览次数:
出让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委托威海市茂银拍卖行有限公司,通过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weihai.cn/,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WHSZSW-2025-218

2、项目名称:昆明路塔山西路、海城巷等四套房地产

3、本项目分4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位置

面积m2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昆明路-77-2号-403

环翠区

93.89

48.8

5

现状拍卖

2

塔山西路-9号-101房地产

环翠区

68.21

37.5

5

3

海城巷-44号-406房地产

环翠区

67.16

33.6

5

4

海城巷-12号-409房地产

环翠区

89.17

49.0

5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2、设置优先竞得人。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59 29 -1017日(8:30-16:00),标的所在地.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操作手册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101716时止。

2、竞买流程:竞买人登录“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办理竞手续、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101716时。

2.交纳方式:竞买人按照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通过网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5101716时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0631-5232851。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51020 日上午1000 ,在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7日内,买受人持有效证件原件到我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支付拍卖成交价款。

2.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持我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书到委托人处办理成交标的移交及不动产权过户手续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 本次拍卖依法履行公告及展示程序后实施,拍卖人提供的拍卖资料及明细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房屋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信息为准,如有差异,拍卖成交价款不作调整。。  

2. 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悉拍卖标的现状,全面了解标的物瑕疵及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拍卖人披露的瑕疵信息),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与责任。委托人及拍卖人对买受人竞得标的物后的风险与障碍概不担责。  

3. 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自行核验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登记的身份信息,确保其准确性与一致性。如因买受人登记信息错误导致标的物移交、提取或过户受阻,相应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 拍卖成交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买受人应当于七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全额付清成交价款。  

5. 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人办结标的物移交及不动产权过户手续。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税费等法定费用由买卖双方依法分担。成交前产生的水、电、暖及物业费欠款由委托人结清。  

6. 标的物按现状交付,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及权属证明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于参拍前实地勘验标的物,未实地勘验者视为已确认标的现状。  

7. 买受人逾期未付款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标的物将收回重拍。原买受人不得参与重新拍卖,再行拍卖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执行。该条款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拒不补缴者依法处理,其违约行为将纳入失信管理体系。  

8. 若委托人于竞价开始前撤回拍卖标的,竞保证金将原路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费用责任,竞买人对此不得异议。未竞得标的者,其保证金将于竞价会结束后五日内原路退还。竞买人不得阻挠他人竞价、操纵价格或恶意串通,违者取消竞买资格、没收保证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9. 本公告所述标的物现状及瑕疵信息系基于拍卖人、委托人已知情况作出,竞买人须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并评估风险。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充分知悉标的物状况及瑕疵,完全接受其现状。因任何原因(包括瑕疵披露完整性问题)产生纠纷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并放弃向委托人、拍卖人追责的权利。拍卖人对前述说明不作任何担保或承诺,凡涉及标的物的可预见或不可预见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先生   13181122851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统一路411号   

 

                                 威海市茂银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9 29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