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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徐家镇东南寨村粮食烘干塔及其场地10年使用权对外出租交易公告
2025.01.07 08:00:00 来源:威海市产权交易 浏览次数:
出让公告

 

交易公告

 

  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徐家镇东南寨村村民委员会   通过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WHRSSW-2025-003 

2、项目名称:乳山市徐家镇东南寨村粮食烘干塔及其场地10年使用权对外出租

3、本项目 1 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位置

面积

出租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乳山市徐家镇东南寨村粮食烘干塔及其场地10年使用权对外出租

乳山市徐家镇东南寨

 

10

18万元/

3

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经营期间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有用工需求时应按照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村村民;②在经营过程中,要符合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破坏土地的性质,不得从事违法建设、取土洗沙、挖糁糠等违法行为;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对该项目进行再出租,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④在合同期内,乙方负有基础设施和场地维护的责任,合同到期后需保持各项基础设施的原有状态,否则需进行维修或支付维修所需费用;⑤乙方需于签订协议前预交-定金额保证金,详见附件中资产转让行为内部决策情况和批准情况中的东南寨村内容;⑥方不得利用该设施和场地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2、不设置优先竞得人。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5178:0020251218:00

乳山市徐家镇东南寨村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

进行注册、实名认证。

操作手册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51218

2、竞买流程:竞买人登录“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51218时。

2.交纳方式:买人按照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账户名:乳山市徐家镇人民政府,账号:2580040034205000011467,开户行:农商银行徐家支行(山东省农联社),通过网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51218时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转让方(代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 0631-6780019

、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5122日上午900,在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   

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

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

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

间一般为5分钟。

·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

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转让人(代理)工作人员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组织交易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书,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标的买受人即为承租人。

2、加价幅度为1万元/年。

3、标的以现状竞租,租期10年(具体开始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每年18万,总价180万。竞买场地报名时需交给村集体18万元合同押金,成交公示期后5日内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每年一交,即合同签订之日缴纳第一年租金,押金不退,等到最后一年抵顶合同租金。另外,需交纳竞买保证金为30000元,合同签订后退回。报名人需提供相关资质审查,未提供的报名无效,若出现竞买成功者放弃的情况,竞买保证金不退,重新组织竞买。

4、①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经营期间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有用工需求时应按照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村村民;②在经营过程中,要符合土地、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破坏土地的性质,不得从事违法建设、取土洗沙、挖糁糠等违法行为;③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对该项目进行再出租,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④在合同期内,乙方负有基础设施和场地维护的责任,合同到期后需保持各项基础设施的原有状态,否则需进行维修或支付维修所需费用;⑤乙方需于签订协议前预交-定金额保证金,详见附件中资产转让行为内部决策情况和批准情况中的东南寨村内容;⑥方不得利用该设施和场地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

、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丛先生、孙先生  

联系电话:13082687587、15588301980

    

 

 乳山市徐家镇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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