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废资产及皮卡车
拍卖交易公告
受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威海市拍卖行有限公司通过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拍卖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WHSZSW-2024-174
2.项目名称: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废资产及皮卡车拍卖项目
3.本项目分2个标的,详情见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注册时间 |
起拍价
|
拍卖保证金 |
备注 |
1 |
威海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废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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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14元 |
10000元 |
现状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
2 |
鲁KR5910皮卡车 |
2015年3月24日 |
13810元 |
10000元 |
现状拍卖,不包括车牌。审车、保险已逾期。 |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2.是否设置优先竞得人(无)。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2024年 11月7日至11月8日(9:00-16:00)于标的所在地。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
操作手册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16时。
2.竞买流程:竞买人登录“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16时。
2.交纳方式:竞买人按照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通过网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4年11月11日16时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转让方(代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如有办理竞买手续等疑问,请联系0631-5213109 。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4年11月12日10:00—11月13日10:00(定时报价),在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一般为5分钟。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转让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买受人到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付清拍卖佣金,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竞价结果通知书》与委托人(产权人)签订转让合同书,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
2、拍卖成交公示期满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由委托人和买受人办理标的交付移交,标的物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拆解、装卸、搬运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并在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装卸、搬运、清理工作,具体装卸、搬运范围以委托人划定为准。如在此期间发生安全、人身伤害等一切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如产生垃圾,由买受人处理,垃圾的堆放场地要符合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如因违规堆放而被处罚,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其相关罚款等费用。
4、拍卖成交后,拍卖保证金转为标的物搬运过程中的安全保证金。装卸、搬运过程中要保证原有建筑物的完整性,如有破损由买受人对其进行恢复并承担相关费用。装卸、搬运过程中,买受人需自行负责运输、自行考虑运输路线及运输过程中安全问题;待买受人按约定保质保量完成装卸、搬运、清理工作后,委托人出具证明材料,由拍卖人退还竞买保证金。如在此期间发生安全、人身伤害等一切事故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关。
5、标的物中涉及车辆的,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拍卖成交前如车辆存在违章、罚款、扣分等由甲方负责处理。如车辆年检逾期及保险过期的,需办理年检手续、续交保险、车船税(包括往年所欠缴车船税及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6、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原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7、委托人不能为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价款发票。
8、拍卖人对上述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担保,仅为标的概况的一种描述。竞买人承诺自行查看拍卖标的,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竞买人未对标的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以上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表示对拍卖标的物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详细的了解并认可,完全接受拍卖标的情况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明),若发生纠纷,将由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放弃要求委托人、拍卖人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无论是基于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披露是否完整或是其他原因。本公司对该标的所存在的瑕疵、数量、质量不承担担保及承诺,对买受人竞买拍卖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现纠纷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的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拍卖人及委托人声明:不承担拍品瑕疵担保责任。
9、如遇委托人在拍卖会开始前撤回本拍卖标的,拍卖保证金原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对此无异议。
声明:
本人/公司已对本交易公告各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应本人/公司的要求,拍卖人也对本交易公告的相应条款做了说明。本人/公司在此交易公告上签字,系确认本人/公司已详细审查本次拍卖的文件和相关信息,向有关管理部门全面了解了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满意,本人/公司愿承担参加本次拍卖会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标的物无法移交等方面的风险等),并承诺放弃对拍卖人的任何权利主张。本交易公告对本人/公司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威海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18663191856
联系地址:威海市公园路22号
威海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