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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海洋职业学院院内3处商业服务场地3年租赁权项目交易公告
2024.08.22 17:30:00 来源:威海市产权交易 浏览次数:
出让公告

             威海市海洋职业学院院内3处商业服务场地3年租赁权项目

 

受威海市鼎诚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通过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交易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 WHSZSW-2024-126     

2.项目名称:威海市海洋职业学院院内3处商业服务场地3年租赁权项目

3.本项目分为3个标的,详见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联通营业厅

24

1

标的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2

移动营业厅

24

1

 

3

电信营业厅

24

1

 

二、受让方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租人需面向师生提供商品和服务,不得高于校外市场价格,并自愿承担网络竞价的风险。

2.是否设置优先竞得人:否。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于标的物所在地展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情况,请联系   向经理      ,联系电话0631-5851306    

四、网上注册:

竞买人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一网通办”,进行注册、实名认证。

操作手册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

五、竞买申请:

1、申请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2024年 8 月 30 日 17时。

2、竞买流程:

竞买人登录“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参加网络竞价等。

六、交纳保证金:

1.交纳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 8月 30 日 17时。

2.交纳方式:

竞买人按照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的保证金交纳账号,通过网上银行或电汇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并将交纳凭证的有效证件,在2024年 8月 30 日 17 时前上传至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内,转让方(代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13220820478。

七、竞价时间及规则:

2024年 9 月 2 日 10 时至2024年  9 月 3 日 10 时(定时报价),在威海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开始网络竞价,包括定时报价和限时竞价两部分。

网上报价基本原则为

①以增价方式报价;

②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③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④初次报价后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数;

⑤在网上定时报价期间,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⑥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⑦定时报价时间一般为24小时;

⑧定时报价结束后,系统开始限时竞价,限时报价时间一般为5分钟。

·  限时竞价程序为:

①意向受让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任一时间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意向受让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依次顺延。

②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成交公示:

竞价结束后,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成交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向代理机构全额支付代理服务费。待买受人缴纳代理服务费后,转让人(代理)工作人员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结果通知书》,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书。

十、其他竞买须知(特殊要求):

1.标的按现状竞价,买受人即为承租人,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2.竞价成交价即为标的物总租期的租金总额。

3.项目竞价成交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需在7日内持《竞价结果通知书》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并交纳承租押金及第一年期租金,以后每年租金应在上一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交纳。买受人逾期未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承租资格,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另行处理出租标的,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委托人、代理机构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本项目各标的应为独立的承租人,不得兼中,实际控制人不得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一经发现,学院有权取消租赁合同。

5.移动店、联通店和电信店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通讯运营商(资格审查时需上传营业执照),供应商可以按照标的物位置等因素自行申购标的。

6.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门头更换及增设他物需经学院批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未经学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7.承租方要办全经营所需手续,所办证件经营者(法人)姓名须与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一致,依法纳税、守法经营,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8.承租方不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开业停业的,每次需缴纳违约金至少1000元,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承租方自行配备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物资、招聘所需员工,并承担所有费用。

10.承租方如不按时缴纳水电等费用,学院有权采取断水断电措施。

11.承租方的设备及销售的商品、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2.承租方要严格遵守学院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严禁与师生发生任何冲突。

13.承租方不得超范围经营,每发现一次承租方超范围经营,每次需缴纳违约金至少1000元,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承租方未经学院允许不得在场地内作任何广告宣传,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每次需缴纳违约金至少1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5.承租方应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卫生、防毒等工作,严禁使用瓶装液化气。每发现一次漏水、漏电、存在火灾或卫生隐患等不安全情况,每次需缴纳违约金至少500元,并且承租方要承担所有与之相应的法律后果。

16.学院定期对承租方进行满意度测评,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师生满意度测评满意率单次低于80%或连续三次均低于85%,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测评对象为学院的师生。

17.因承租方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所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和其他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全部自负。

18.学院有权对承租方进行监督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学院有权要求辞退。

19.因承租方经营导致的影响学院声誉事件和安全事故,承租方要对其行为造成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20.发现承租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高于校外市场价格,承租方除返还高出部分外,每次还需缴纳违约金至少1000元。

21.学院设立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经查证违法违规举报属实的,给予举报者奖励500元,奖励款由承租方负担。

22.买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监管部门同意,将标的再行竞价。标的再行竞价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再行竞价的费用。再行竞价的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23.如遇委托人在竞价开始前撤回本标的,保证金退还,委托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对此无异议。

24.本项目公告未载明的事项,在将来双方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视为接受将来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

25.代理机构对上述标的物所作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担保,仅为标的概况的一种描述。竞买人承诺自行查看标的,自行核对标的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竞价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由于竞买人未对标的进行现场查看或了解不彻底所造成的损失,与委托人、代理机构无关,委托人、代理机构对有关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本公司对该标的所存在的瑕疵、质量不承担担保及承诺,对买受人竞价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出现纠纷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的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与委托人、代理机构无关。委托人、代理机构声明:不承担竞价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声明:

竞买人参加竞价活动前已对本公告各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系确认本人已详细审查本次交易标的物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全面了解了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满意,本人愿承担参加本次竞买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标的物无法移交等方面的风险),并承诺放弃对中介代理机构的任何权利主张。该项目公告及竞价规则对本人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联系人:韩杰   电话:13220820478

联系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环海路3号(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威海培训中心6号楼二楼)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2024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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