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利用与管理,保障各类项目用地需求,进一步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根据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市场需求,本着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依法编制《威海市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工作要求
(一)强化空间布局。坚持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标定位与发展策略,围绕“精致城市”建设目标,综合考虑各功能区差异化区域发展特点及土地价值,统筹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和城市品质提升等多重需求,推动土地供应与城市设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城市宜居性和吸引力。
(二)优化资源配置。坚持科学调控、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因地制宜进行功能布局,科学配置各类用地比例,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优势产业、低空经济产业和海洋产业等项目用地,高效支撑大抓经济战略部署,助力产业提质增效;坚持因城施策,落实分类调控要求,健全住宅用地供应与房地产存量、城镇人口、产业变动等情况相适应的调节机制,保障住宅用地精准供应;适度加大各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供应,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配套功能,着力改善城市环境。
(三)促进节约集约。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存量挖潜为重点,健全以增量撬动存量的“增存挂钩”机制,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提升。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重点保障各级重点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社会民生项目等。推进存量空间优化提升,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推动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
二、主要内容
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177宗、面积14887.76亩。
(一)按用途划分
1.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34宗、2169.55亩。
2.商业服务业用地16宗、750.23亩。
3.工矿仓储用地73宗、5697.38亩。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其他用地54宗、6270.6亩。
(二)按区市划分
1.环翠区48宗、3425.91亩。其中: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4宗、199.12亩;商业服务业用地4宗、95.89亩;工矿仓储用地27宗、1269.7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其他用地13宗、1861.2亩。
2.高区41宗、4020.67亩。其中: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11宗、537.56亩;商业服务业用地6宗、77.88亩;工矿仓储用地5宗、1667.25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其他用地19宗、1737.98亩。
3.经区46宗、3480.02亩。其中: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13宗、933.69亩;商业服务业用地4宗、547.64亩;工矿仓储用地13宗、128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其他用地16宗、718.69亩。
4.临港区42宗、3961.16亩。其中:居住、商业服务业用地6宗、499.18亩;商业服务业用地2宗、28.82亩;工矿仓储用地28宗、1480.43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其他用地6宗1952.73亩。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压实责任。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临港区管委作为年度计划实施责任主体,要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作为辖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供地计划确定的总量、结构、时序和方式有序推进。职责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确保供地计划落实落地。供应计划可在年中调整一次,适当增补或减退计划用地。
(二)推进有效供应。加大新增用地保障力度,推进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做好土地储备工作,确保土地供应接续有力。强化“征、收、供”协作联动,加快土地报批、征收拆迁和供地审批等工作。精准对接市场需求,优化地块规划指标,统筹推进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优质地块供给。
(三)落实供后监管。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充分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动态巡查常态化,及时提醒并督促用地单位按期开竣工,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见效。
附件:威海市区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pdf
来源: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