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期招标投标领域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4.06.06 11: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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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破除影响公平竞争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分领域对11123个项目开展检查,查处问题494个,公安机关立案串通投标案件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8名。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将3起围标串标案例通报如下:
一、兰陵县郭某某、苗某等人串通投标案
近期,兰陵县公安局成功破获郭某某等人串通投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冻结涉案资金31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为了承揽废弃地复垦项目,伙同兰陵县某建筑安装公司经理苗某及其公司投标科科长周某某,在投标过程中,与他人事先串通投标数额,并以明显高出市场价718.8万元的标额中标,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目前,该案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二、沂水县薛某某、刘某某等人串通投标案
近期,沂水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薛某某涉嫌串通投标案,经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有罪终审裁定。经查,2014年8月,沂水县财政局对沂水县中小学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薛某某与四川虹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投标负责人刘某某(已判决),伙同沂水县财政局原副局长丁某某(已判决),通过协调评审专家修改分数、与其他投标公司围标等方式串通投标,后四川虹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9000余万元,严重损害了国家及其他投标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