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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登分中心 微信工作群和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
2023.05.09 16:10:00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作沟通联络,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促进和规范中心微信工作群和政务微信公众号的应用,保障微信工作群和政务微信公众号运行高效、内容规范、信息畅通、互动良好,预防、制止不良和有害信息传播,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区委宣传部《文登区党政机关微信、QQ工作群管理办法》、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政务微博微信规范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微信工作群是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用于工作交流和任务部署,为群成员交流工作、通报情况、介绍经验、传递信息等提供方便的各类微信群。
政务微信公众号是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用于宣传党的理论、路线和基本方略,与中心网站互联互通,便于交易各方及时查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查阅公共资源交易法规,提高服务的便利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文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群”“文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员群”。“文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群”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岗全体工作人员组成;“文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员群”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职全体党员组成,以上各群均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负责管理。中心各科室可以参照本办法建立各自的微信工作群,建立的各类工作群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加强管理,并报综合科备案,但不得建立微信公众号。
    第四条 微信工作群和政务微信公众号由群主和专管员负责日常管理,群主和专管员由中心党组指定,群成员一律采取实名制。群主负责微信群成员的准入、准出,负责对微信群内成员聊天内容的监督、违规处理等,定时检查群内成员,对不应加入或未实名加入人员予以剔除出群;负责对群内成员聊天内容进行监督管理,对群成员发布非工作性质等相关内容有权予以制止,及时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对群成员发布的有利于全局性工作的信息、意见建议,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对微信公众号上的项目和内容负责,所有网页上的图片和文字应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在发布之前必须认真审阅并做好审核登记工作,确保内容和文字的准确性。未经主管负责人和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删除或修改网页的项目。本单位工作人员应在指定区域增添内容。
第五条 微信工作群和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文字、图片和语音三类。文字应精炼准确,图片应真实清晰,语音应洪亮清楚。群成员要保持微信在线状态,定时查阅群成员动态,保持联络畅  通。工作群里发布的一般性通知、消息等信息,群成员只要阅读即可,不需回复;确因工作特殊要求需要回复的,在发布信息时,要注明“此信息需要回复”并明确需要回复的范围,相关群成员要在第一时间回应。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内容要做到及时收看和转发宣传。
第六条 群成员应加强手机信息安全管理,登录工作群后要设置相关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信息外泄。
第七条  工作群里发布信息要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作群里只发布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1.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
2.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3.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4、上级部门的新政策、新要求;
5.其他地区的先进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
6.根据工作需要,其他需要发布的内容。
(二)微信工作群信息发布要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要求,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网络谣言,不得发布以下内容:
1.不得发布与“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相违背的言论;
2.不得发布与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想抵触的言论;
3.不得发布和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4.严禁转发涉密资料;
5.不得发布和讨论反动、暴力、色情、商业广告和其他无
法侵权的内容;
6.不得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
7.不得以任何借口对群成员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
8.工作交流不得掺杂负面情绪,坚持正面交流,语言要文明;
9.不得在工作群里以任何名义发红包。
(三)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工作,严格遵循“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总原则。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微信公众号信息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常规信息发布前由工作人员初审,分管负责人审核后发布;重大或特殊信息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发布。
第八条 群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群的保密规定,严禁传输涉密信息,工作群的敏感信息不得随意转发给外人,不得随意发布到个人朋友圈。
群成员要严格自律,注重言行,在工作群及朋友圈不得发布与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想抵触的言论。群成员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抵制和反对各类有害言论。积极履行举报监督义务,坚决与错误思潮作斗争。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