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山东颐和房地产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成交确认和退还保证金的公告
2024.10.10 10: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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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撤销山东颐和房地产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
成交确认和退还保证金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我局同意撤销乳自然资经挂[2021]J015-2号地块的成交确认并无息退还山东颐和房地产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已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117万元。
乳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