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云光中路18号楼共2处房屋两年期租赁权澄清公告
2022.11.09 10:00:00
来源:荣成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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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本次拍卖会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做以下变更:
第六条 第四款由原来的:拍卖标的成交且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3日内与委托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交纳承租押金及第一季度租金,逾期未签署者,委托人、拍卖人有权选择撤销《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结果通知书》,买受人已交的竞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委托人、拍卖人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变更为:拍卖标的成交且公示无异议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3日内与委托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交纳承租押金及租金,逾期未签署者,委托人、拍卖人有权选择撤销《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结果通知书》,买受人已交的竞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委托人、拍卖人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不变,特此更正。
威海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