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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明珠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6.04.20 15:36:00 来源:荣成市公共资源 浏览次数:
公告发布时间:2026-04-20 15:36:00
荣成市明珠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荣成市明珠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专业: 施工-城镇道路

项目编号: sg202615113

一、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荣成市明珠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荣成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招标范围

2.1 荣成市明珠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及保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基本情况

3.1 荣成市明珠路道路改造工程位于荣成市城区,合同估算价37402078.07元,计划工期240天。
3.2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名称规模 标段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费率)
荣成市明珠路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南起观海路,北至北大街,道路全长2006米,路宽15-25米,共需活动土石方约5.5万立方米,安装路沿石、平缘石、花坛石各约4100米,安装人行道板约13000平方米,铺设改性沥青路面约45000荣成市明珠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及保修等37402078.07

四、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4.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4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5 投标人近一年在"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无严重失信记录。

五、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5.1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2 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3 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4 项目经理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联合体投标要求

6.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项目区域及投诉异议处理电话/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7.1 本项目区域/监督部门:荣成市
7.2 异议处理电话:0631-7572968(招标代理机构)
7.3 投诉处理电话: 0631-7561052荣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ztbml格式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2026年04月20日 17:30:00 ;下载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7:30:00 下载地址:威海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本项目公告页面。有关情况的变更请及时关注“威海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本项目公告页面。】
8.2 威海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共发布两个版本的招标文件,一个是pdf格式,另一个是ztb格式。其中电子pdf格式的招标文件,任何人都可随时随地查看和下载;电子ztb格式的招标文件,只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数字证书[CA证书办理方式一:流程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成市)首页的“CA办理”窗口;办理方式二:地址为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办理窗口(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四楼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631-5170227]才能下载。只有下载过电子ztb格式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8.3 潜在投标人查看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时间和方式:请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方的澄清与修改信息。澄清与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8.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下方的“提出疑问”按钮对本项目提出问题。
8.5 电子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地点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成分中心(荣成市河阳东路81号,荣成经济开发区热电厂东200米路南)【荣成开标五室(工程建设)】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09:00:00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威海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成市) 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荣成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正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荣成市伟德东路12号 地址: 荣成市观海中路175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鑫 联系人: 毕建功、刘丹丹
电话: 0631-7567719 电话: 0631-757296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499554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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