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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
2020.11.19 11:00:49 来源:威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

威政办字〔2020〕5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确保“一守六保三促”任务落实和财政平稳运行,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32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支持“六稳”“六保”。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持续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一守六保三促”任务。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把保居民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突出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要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着力做好特困群众兜底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保供等工作。要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要切实兜牢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基层“三保”)底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统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重点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加强区市、开发区工资专户管理和基层库款监测预警,对财政困难、库款水平偏低的区市、开发区,实行“点对点”精准调度支持。各区市、开发区要认真落实基层“三保”保障责任,管好用好各类财政资金,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坚决守住“三保”底线。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使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市级要带头过紧日子,不折不扣落实压减经费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规模。市级在年初预算压减的基础上,对差旅费再压减30%,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再压减60%,对无法执行的因公出国(境)费全部收回。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对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加强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等公务活动整合,积极采用视频、电话、网络等新型方式,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除保障重点工作新成立机构、专班,以及开展专业技术活动外,对尚未进入采购流程的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和家具等,一律停止采购,资金全部收回。各区市、开发区要参照市级措施,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压减力度,确保一般性支出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三、积极调整优化预算安排。坚持有保有压、先急后缓,科学优化调整2020年市级预算资金安排,对政策目标不明确的一般奖补类支出、可暂缓实施的项目支出全部收回,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压减基础上再压减60%。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调整后的资金规模,统筹谋划支出政策和资金计划,对年中工作中出现的追加调整事项所需支出,在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优先通过现有部门预算资金按轻重缓急顺序解决,并同步调整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等,确保与当前经济财政形势相适应。各区市、开发区要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对2020年预算进行全面梳理,对受疫情影响可暂缓实施和不再开展的项目支出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进行优化调整,加大压减力度。同时,要切实保障好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支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四、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严格规范暂付性款项管理,严禁违规举债和挤占挪用,严禁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新建楼堂馆所,除危房外不得实施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不得新增购置一般公务用车,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律不增加编外人员经费,应由本单位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变相增加编外人员经费。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应急救灾支出外,预算执行中不得出台新的增支政策,不得新上马建设项目,对于其他确需追加的新增硬性任务和重大紧急事项,应事先开展项目评审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按程序报批。凡评估认定财政不可承受的,一律不得安排预算。规范开展政府采购,严格控制单一来源采购,扩大竞争性采购比重,努力降低采购成本。(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五、强化预算执行管控。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预算支出的跟踪监控,精准分类,实施“红黄绿”预警管控。对民生政策、疫情防控以及教育、人才、扶贫、就业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支出,实行“绿色通道”畅行,全力予以保障;对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等压减类、暂缓类支出,实行“黄色预警”管理,根据优化调整后的资金规模重新研究意见;对新建楼堂馆所等停止安排类支出,实行“红色禁行”控制,坚决不予安排。要合理把握预算支出节奏,基本支出严格按序时进度支付,工程建设类和项目管理类资金,严格按工期和实施进度支付,股权投资资金、政府引导基金和政府采购资金,严格按合同约定分次支付,严禁超进度、超需求、超合同拨款,严禁在项目开工前违规垫款,做到资金即拨即用,提高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六、加强财政统筹能力。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强化各类预算间有机衔接,对符合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使用范围的项目,优先通过相关预算安排,仍有不足的,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补充。加大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力度,对于切块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国家、省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优先用于市级必保支出,与市级同领域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对于上级按项目法安排的资金,要优先遴选上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在分配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时,市级业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按“三重一大”决策要求集体研究后,报市政府批准。加大债券资金统筹力度,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符合债券使用范围的优先通过债券资金安排,减轻预算安排压力。(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七、加大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梳理本区域本部门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定期集中清理机制,严格落实盘活存量资金要求,结转1年以上的财政资金、结余资金以及不具备实施条件或不急需的项目资金全部收回,基本支出和“五项经费”结余资金年底全部收回,做到应收尽收,统筹用于更加急需的重点支出。深挖存量资产潜力,对行政事业资产进行清查摸底,分类实施调剂共享、处置变现和市场化运营等措施,加大盘活变现力度,弥补减收缺口。(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中心)

 八、加强中央直达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监管。管好用好中央直达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事关“六稳”“六保”全局,既是财经纪律,更是政治纪律。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好直达资金效益,确保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切实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执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建立受益对象实名台账,做到每笔资金都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可查可控,切实提高纾困政策落实的精准性、时效性。加快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发行后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上,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发挥扩大有效投资补短板作用。审计部门要加大中央直达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审计力度,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问责,对违规违纪违法使用财政资金的,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委机关)

 九、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高度重视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不得因应对疫情而忽视债务风险,不得以财政困难为由违规举债制造新的风险。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规范做好隐性债务变动统计工作,对债务数据造假“零容忍”,一旦发现坚决按规定严肃查处。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制度,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对高风险地区进行预警提示,对风险事件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强化违法违规举债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债务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市财政局)

 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牢固树立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绩效预算理念,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增强对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2021年度预算编制,做好项目申报、评估论证、分年度资金需求测算、绩效目标设定等基础性工作,按照有依据、有标准、符合新形势要求的原则,重新排项目、定资金,切实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的格局,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深入推进财政资金清理整合,从2021年起,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原则上只管理1个专项;加大科技创新、文化宣传旅游、人才、社会保障、教育等领域资金整合力度,打破部门分割,集中财力保重点。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中,通过实施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节约行政成本,硬化责任约束,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加快推进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改革,扩大试点范围,推动提升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加强财政预算项目库管理,对新增支出政策和项目全面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在确保评估质量基础上按项目入库时间排序编列预算。加强绩效跟踪管理,对不具备实施条件、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预计难以支出的项目,视情况暂缓或停止预算拨付,已经拨付的及时收回统筹使用;对连续多年预算执行率低的经常性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压减预算。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刚性挂钩,评价结果为“中”或“差”的,分别压减不低于10%、20%的预算规模或予以取消,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深化认识、压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严格落实细化本通知要求。要把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原则,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区市、开发区落实情况于2020年底前报送市财政局。



附件:2020年市级预算支出分类管理清单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市级预算支出分类管理清单



类别/项目

内   容

一、重点保障类 

(一)据实结算类民生支出

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补助对象和标准明确的民生类政策

(二)重点领域支出

“六稳”“六保”、教育、人才、扶贫、就业以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支出等支出

(三)重点项目建设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水利、交通等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应急保障等补短板强弱项项目

二、压减控制类 

(一)差旅费

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再压减30%。除疫情防控需要等,尽可能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严格控制出差人数

(二)会议费

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再压减60%。除特殊情况外,尽可能采取视频形式召开

(三)培训费

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再压减60%。优先采取在线培训等网络授课形式。能在本地举办的,原则上不得到其他地区举办,单位内部具备培训条件的,应当充分利用内部培训场所

(四)公务接待费

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再压减60%。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活动,对无公函的公务接待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严格控制工作餐人数,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

(五)因公出国(境)费

受疫情影响无法执行的出国(境)经费全部收回财政,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国(境)活动

(六)办公设备购置

除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新成立机构、专班,以及开展科研、教育、勘探、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应急救援、农林水利等专业技术活动外,一律不再新增购置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不含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

(七)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对政策目标不明确的一般奖补类支出、可暂缓实施的项目支出全部收回,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压减基础上再压减60%

(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对于切块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国家、省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与市级同领域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对于上级按项目法安排的资金,要优先遴选上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

三、禁止类 

(一)办公用房购建

一律不新增安排楼堂馆所购置和建设经费

(二)办公用房修缮

除危房外,不得实施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

(三)公务用车购置

一律不安排一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

(四)编外用人

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律不增加编外人员经费。应由本单位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一律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变相增加编外人员经费

(五)扩面提标和增支政策

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应急救灾支出外,一律不再出台扩面提标以及新的增支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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