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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登分中心 日常考勤制度
2023.12.20 14:30:48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加强日常考勤管理,确保干部职工在其岗、谋其位,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规定,上午提前10分钟、下午提前5分钟进入工作状态。迟到、早退,每人次扣0.1分,特殊情况酌情扣分。
第二条 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应填写中心统一印制的请假条,必须写明姓名、起止时间、详细的请假事由。
第三条 请假人本人持假条,按规定程序(详见请销假管制制度)报批备案。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请假的,须事先电话请假,经同意后请所在科室负责人代为填写假条报批备案。未经相关人员签名批准、擅自涂改的假条无效,事后补签假条无效,伪造假条每人次扣1分。
第四条 请假时间自交假条之时开始,起止时间即为外出时间,半天内请假超过2小时的视为半天。因病请假超过5个工作日(含)的须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不在岗位超过15分钟为空岗,不在岗位1小时以上半天以内为脱岗,不在岗半天以上为旷工;串岗、聚集聊天、空岗每人次扣0.5分,脱岗每人次扣3分,旷工每人次扣5分。
第五条 各科室每月汇总考勤情况报综合科,形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月考勤汇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每月考勤汇总》和原始请假条由综合科存档备案,用作个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