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易信息> 产权交易> 变更公告
文登区泽库镇长会口村码头5年承包经营权项目补充公告
2023.12.11 09:30:00 来源:文登分中心 浏览次数:
变更公告

文登区泽库镇长会口村码头5年承包经营权项目补充公告

 

一、转让人:威海市文登区泽库镇长会口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董国云     联系电话:13256807027   

二、委托代理人:姜婷婷   联系电话:18669361718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文登区泽库镇长会口村码头5年承包经营权

2、项目编号: WHWDSW-2023-110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11日
五、补充内容:

1、合同期内,如遇泽库镇政府(或上级政府) 发展需要使用该码头时,或码头所占用土地、海域等被依法征收,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长会口村村委需提前 30 日通知承租方,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补偿标准以政府确定的标准为准,补偿全部归长会口村委所有,承租者已缴纳的承包金中未履行部分的承包金无息退还。

2、租赁期内,如遇泽库镇政府(或上级政府) 发展需要使用该码头时,长会口村村委提前 30 日通知承租方,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补偿标准以政府确定的标准为准,补偿全部归长会口村委所有,承租者已缴纳的承包金中未履行部分的承包金无息退还。承租方接到通知后 30日内自行负责清理剩余货物,逾期未清理完的,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长会口村村委有权自行处理

3、本合同期满前,如因本条第 1项、第2 项所列情形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相关的土地补偿款(赔偿款)、安置补助、地面附着物补偿等所有补偿费用均归长会口村村委所有,承租方不得主张任何补偿费用承租方长会口村村委同意投资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款归承租方

4、租赁期内,未经长会口村村委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准私自在该码头及周边建设任何建筑物,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如因本合同约定情形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一切违法建筑均不在补偿或赔偿之列。

5、本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将长会口村村委交付的一切财产如数完好地交给长会口村村委,如有丢失损坏,按价赔偿(正常磨损除外) 承租方自行投资的地面附着物等除村委同意外,无偿的交给长会口村村委并归长会口村村委所有。如因承租方违约导致长会口村村委解除合同的,承租方自行投资的地面附着物等无偿归长会口村村委所有。

6、合同租期内,码头堵塞清淤及附属设施的维修等,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如因围海或周围海上环境变化等其他因素造成的码头堵塞,长会口村村委概不负责。码头须达到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此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长会口村委概不负责,若未达到上级部门相关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长会口村委概不负责,由承租方承担。若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7、未经长会口村村委同意,承租方不得将全部或部分码头转包、转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给他人使用,否则长会口村村委有权解除合同。

8、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9、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承租方应在 30 日内自行清空码头物资,逾期未清空的,视为承租方放弃私有财产,长会口村村委可以自行处置。

10、合同期内,码头及占用土地需要缴纳的所有税费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费用承租方承担。

11、承租方如需用电,在现有条件下,承租方自行解决,费用承租方承担。但是长会口村村委应协助承租方办理有关于续。

12、承租方以自己名义经营且必须合法经营,承租方因自身经营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一切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合同期内,承租方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13承租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拖欠额的 0.1%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未付清的,长会口村村委有权解除本合同。

14、合同期满前,双方如违约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按合同总额的 20%支付违约金。

15、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长会口村村委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威海市文登区泽库镇财政经管统计服务中心

20231211日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