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办事指南> 工程建设专区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线上办理服务指南
2020.04.28 14:55:25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第四十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本指南流程依据《威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制定。

二、提交材料

(一)招标范围;

(二)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

(五)中标通知书

上述提交材料,招标人需按照顺序排列,编制目录、页码,形成电子版文件在网上提交。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四、办理步骤

(一)招标人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eihai.cn/),点击“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登录,选择“建设工程”,点击房建市政工程子系统”。选择“标后业务”菜单,点击“招投标书面报告上传已盖章的招投标书面报告电子版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二)“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自动将招投标书面报告文件推送至“建设工程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平台自动完成备案,并生成招标投标电子档案

五、联系电话

      直:0631-5232593

    区:0631-5180256

    区:0631-8456617

    市:0631-7561053

    市:0631-6665902

      区:0631-5625432

      区:0631-5987017

    区:0631-5581993

南 海 新 区:0631-8966763

综合保税区:0631-864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