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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文登区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所属文登区龙山路46-3号一楼、二楼2处房屋建筑物三年期租赁权拍卖交易公告
2021.09.15 09:00:00 来源:威海市产权交易 浏览次数:
出让公告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所属文登区龙山路

                 46-3号一楼、二楼2处房屋建筑物三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定于2021年9239时至2021年9249时止(延时除外)在威海市产权电子竞价系统(http://whcqjy.whggzyjy.cn:18096/TPBidder/)拍卖以下标的:

 

序号

拍卖标的名称

面 积(平方米)

起拍价

(元)    

产权人

保证金  (元)

备注

1

文登区龙山路

46-3号一楼房屋建筑物三年期租赁权

475.58

21390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20000

年租金7130元;用途为非盈利公益文化事业。

2

文登区龙山路

46-3号二楼房屋建筑物三年期租赁权

62.29

10230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10000

年租金3410元

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于标的所在地展示。

欲参加竞买者,请于2021年92216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完成系统竞买申购,逾期不予办理。

公司地址: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广州路81

联系电话: 15662363345

 

竞买申购须知:

竞买人登录“威海市产权电子竞价系统(http://whcqjy.whggzyjy.cn:18096/TPBidder/)”进行注册、实名认证、网上竞买申请。

上述竞买人相关操作指南,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产权交易专区。地址:http://www.whggzyjy.cn/bszncqjy/index.jhtml

 

威海市大亨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915

 


               威海市大亨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会

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次拍卖标的有关事项特向竞买人告知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情况

序号

拍卖标的名称

面 积     (平方米)

起拍价

(元)    

产权人

保证金  (元)

备注

1

文登区龙山路

46-3号一楼房屋建筑物三年期租赁权

475.58

21390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20000

年租金7130元;用途为非盈利公益文化事业。

2

文登区龙山路

46-3号二楼房屋建筑物三年期租赁权

62.29

10230

威海市文登区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10000

年租金3410元

第二条:拍卖会时间

2021年9239时至2021年9249时止(延时除外)。

第三条:拍卖会地点

威海市产权电子竞价系统http://whcqjy.whggzyjy.cn:18096/TPBidder

第四条:竞租手续及有关事项说明

1、文登区龙山路46号房屋建筑物三年期租赁权的竞买人(承租方)需具备以下条件注册资本在800万元以上,持续经营5年以上的企业法人,且经营范围中包括文登史料、史志、民俗收集整理研究,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展览展示等方面;组织文登区级及以上大型文化展览及拍摄文登历史记录片等业绩。成交后用于非盈利公益文化事业。

2、文登区龙山路46-3号房屋建筑物三年期租赁权的竞买人(承租方)需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法人;2.文明城市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参与全国各地(县、市)文明城市测评经历证明 。

3符合上述条件的竞买者,请于2021年92216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原件及保证金交纳凭证到我公司办理竞租手续并完成系统竞买申购,逾期不予办理。(收款人:威海市大亨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文登支行, 账号:15580101040030607)

4、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其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原账户(即交存竞价保证金时的付款账户)或买受人指定的其本人账户

5、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直接抵作拍卖佣金,如不足,由买受人补齐。如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拍卖标的移交方式

1、拍卖成交后,拍卖人拟定成交公示文本交由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成交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交易标的的名称、起拍价、成交价格、买受人等相关信息,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日内,买受人与拍卖人签订《产权电子交易系统竞价结果通知书》。

第六条:特别约定和相关瑕疵

1、拍卖标的买受人即为承租人。

2、拍卖成交价即为标的物总租期的租金总额。

3、买受人(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合租,如买受人(承租人)未按产权方要求使用房屋,产权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买受人所交纳的承租押金不予返还。

4、拍卖成交后,由产权人和买受人(承租人)办理标的交付移交,移交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5、对于原承租方装饰装修,或原承租方根据租赁合同实施的其他行为,由买受人(承租人)和原承租方协商补偿装修费用及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承租人)需对水、电、内部结构等进行改造,须经委托人核准并书面同意,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费用。

6、拍卖成交后,租赁标的原水、电、通讯等一切费用在移交之日前如有欠费由委托人负责缴清。标的移交之日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并缴纳。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需在10日内与委托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承租押金及房屋租金。

8、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拍卖标的面积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与实际有差异,或者介绍的附属设施、物品与实际不符的,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9、竞买人参与本次拍卖,即视为接受将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内容。

10、租赁范围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不得超出适用范围。买受人(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安全、合法经营,不得扰民或从事赌博、传销、吸纳公众存款等非法经营活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化品。如违反或超出范围,委托人(产权人)有权随时收回标的,买受人(承租人)缴纳的承租押金不予返还。

11、如因上级及我市总体规划或政策原因,委托人可提前终止合同。

12、买受人(承租人)违约的,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资格,并不予返还其保证金,保证金自动转为买受人支付给拍卖人的违约金,因买受人违约,委托人另行出让该标的的,原买受人无权参与竞买,买受人还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买受人违约的,将被监管部门纳入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13、拍卖人对上述标的所作的介绍及提供的有关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参加拍卖即视为已经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明),并同意竞租。委托人、拍卖人对买受人竞租拍卖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

14、如委托人在拍卖会开始前撤回本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买人应对此无异议。

 

声明:

本人已对本注意事项各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应本人的要求,拍卖人也对本注意事项的相应条款做了说明。本人在此注意事项上签字,系确认本人已详细审查本次拍卖的文件和相关信息,向有关部门全面了解了拍卖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满意,本人愿承担参加本次拍卖会及竞买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标的物无法移交等方面的风险等),并承诺放弃对拍卖人的任何权利主张。本注意事项及拍卖规则对本人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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