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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埠路绿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21.01.22 17:25:25 来源:经区公共资源 浏览次数:
公告发布时间:2021-01-22 17:25:25
海埠路绿化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项目专业:施工-园林绿化]
威招审(sg202113010)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埠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申请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威海广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各标段施工及养护全过程。
三、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本工程南起经区界,北至滨海大道,全长15.6公里,绿化带宽窄不一,宽处约30m,窄处约4-5m,项目概算投资1.15亿元,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土方调配、苗木移植、绿化施工等内容。本工程分为3个标段,其中一标段:经区界-新港路,工程造价约5400万元;二标段:新港路-崮山路,工程造价约为2400万元;三标段:崮山路-滨海大道,工程造价约为3700万元。
2、建设地点:中韩自贸区海埠路
3、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开工时间具体见开工令)。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1标段140000平方米经区界-新港路
2标段64000平方米新港路-崮山路
3标段96000平方米崮山路-滨海大道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持有合法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申请人及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申请人未被威海市各职能部门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6、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五、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若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七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ztb格式文件下载开始时间:2021-01-22 17:30:00;下载截止时间:2021-01-29 17:30:00 下载地址:威海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60.212.191.165:10006/Pages/Login/SSOLoginWH.aspx?appid=104&backurl=1)本项目公告页面。有关情况的变更请及时关注“威海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本项目公告页面。】
1、威海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共发布两个版本的资格预审文件,一个是pdf格式,另一个是ztb格式。其中电子pdf格式的资格预审文件,任何人都可随时随地查看和下载;电子ztb格式的资格预审文件,只有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数字证书[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办事指南-工程建设专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地址为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威海市海滨中路28号,外运大厦附楼一楼大厅建设工程CA窗口),电话0631-5819292]才能下载。只有下载过电子ztb格式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才能参加资格预审。
2、申请人查看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与修改的时间和方式:请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页面下方的澄清与修改信息。澄清与修改一经发布,视为申请人已收到,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3、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请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资格预审公告下方的“提出疑问”按钮对本项目提出问题。
4、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八 、资格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每标段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为9家;每标段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且少于9家时,不再进行评分,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九 、其他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资格预审者,请随时关注“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资格预审公告栏中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日期”和“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日期”,威海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共发布两个版本的招标文件,一个是pdf格式,另一个是ztb格式。其中电子pdf格式的招标文件,任何人都可随时随地查看和下载;电子ztb格式的招标文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数字证书才能下载。只有下载过电子ztb格式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2、投标人查看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时间和方式: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页面下方的澄清与修改信息。澄清与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使用CA数字证书在资格预审公告下方的“提出疑问”按钮对本项目提出问题。
4、电子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十一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地点: 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威海市海滨中路28号外运大厦附楼)
【交易二厅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02-02 14:00
十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
十三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威海广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威海宏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威海经区海瞳路28号 地    址: 威海市和平路148号5楼
邮    编: 邮    编: 264200
联 系 人: 杜传晓 联 系 人: 刘佩佩、刘晓康
电    话: 0631-5981607 电    话: 0631-5283707
传    真: 传    真: 0631-528376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hdzbdl@126.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威海分行
账    号: 账    号: 37001706708050007566
2021年1月22日